




儀器計量的方法。1.周期檢定,即對使用過一段時間的計量器具進行的定期檢定;2.出廠檢定,即制造計量器具的企事業單位在銷售前進行的檢定;3.修后檢定,即對修理后的計量器具在交付使用前進行的檢定;4.進口檢定,即進口計量器具在海關驗放后由有關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進行的檢定;5.仲裁檢定,合肥計量檢測,即以裁決為目的的檢定。計量器具按照管理性質的不同,可以分為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,兩者又統稱為計量法制檢定。

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的區別。內容不同與結論不同,校準的內容和項目,計量檢測公司,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,以確保量值準確。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,確保量值準確,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《校準證書 》或《 校準報告 》。 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評定,要求更、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,儀器計量檢測公司,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。

計量校準的介紹。校準的含義是:⒈在規定的條件下,用一個可參考的標準,對包括參考物質在內的測量器具的特性賦值,并確定其示值誤差⒉將測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,按照校準鏈,將其溯源到標準所復現的量值。校準的目的是:⒈確定示值誤差,并可確定是否在預期的允差范圍之內⒉得出標稱值偏差的報告值,可調整測量器具或對示值加以修正⒊給任何標尺標記賦值或確定其他特性值,給參考物質特性賦值
